----------------------------------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现代化支付系统、(8月)同城票据交换及综合业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8月13日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委托,就“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及综合业务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LHF[2018]-7-20CCZH)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HF[2018]-7-20CCZH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及综合业务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431-8857215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2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431-885721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金工 0431-8852005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0日 总中标金额:218.3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吉林省君邑人才劳务管理有限公司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星宇和邑小区11栋1单元303室 | 218.36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362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采购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上浮20%,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汪吉星、杨丽娟、周立红、赵铁东、周立强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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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长春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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