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污染源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成交公告 一、 采购项目名称: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污染源普查 二、采购项目编号:ZJK-2018-CSFW-005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5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1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金额 (元) | 1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污染源普查 |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6号8层 | 165000.00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生有、于文辉、高乐。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69.80、83.00、75.00);山东信质检测有限公司(32.50、30.50、54.50);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64.70、73.50、71.50);山东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取消评审资格)。 九、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355213339 2、 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泽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宏程金融中心2201室 联 系 人:耿女士 联系方式:18353377177 0533-2802356 电子邮箱:ZK2802356@163.com 发布人:淄博泽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