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兴安岭(中午公告)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供水、供暖管网改造工程中标公告8月13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的委托,就“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供水、供暖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C-HFGC2018007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HFGC20180077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供水、供暖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51-8629639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1394570197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完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0451-8629639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3日 总中标金额:156.42738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大兴安岭森林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生态家园10号西二单元一层东 | 156.427385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6427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中标价格*1%计取,收取方式为中标单位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石永生、陈伟、何妮娜、师丹、张继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 标 单 位:大兴安岭森林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金 额: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肆仟贰佰柒拾叁元捌角伍分(¥1564273.85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来源: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建筑 大兴安岭
上一篇: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小学、第七小学等6所学校所需图书二次供货[2018]采购中标公告8月13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