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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上午发布)含食堂)项目中标公告8月14日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含食堂)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DZB2018-0722/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DZB2018-0722/3 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含食堂)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431-8181517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女士0431-8464772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投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经理 0431-8181517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4日 总中标金额:39.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吉林省新沐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39.26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评审专家名单: 李淑平 任希今 董继辉 张淑华 孙艳霞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评标报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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