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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福州市晋安区行(2018)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4小时自助服务区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公告8月14日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24小时自助服务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SQZB-20180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SQZB-2018006 项目名称:24小时自助服务区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联系方式:0591-8395665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0591-8361926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达创意园2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珊珊/0591-8395665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4日 总中标金额:26.849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2座1901单元 | 26.8493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李林(组长)、饶炫、邵赴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附件
来源:福建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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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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