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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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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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西市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优化提升工程PPP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XCG2018000040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4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7月27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第一 | 莱西市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优化提升工程PPP项目 |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 生活垃圾处理费:64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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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生活垃圾处理费:64元/吨。合作期限:本项目与一期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8年。服务要求: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的BOT模式运作。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生活垃圾项目收益基于上网电费收益、炉渣收益以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获得。莱西市绿野生态园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办公室依法授予项目公司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权,通过《PPP项目合同》明确约定实施机构拥有全程监管的权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项目概算:本优化提升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合计约13707万元:项目工程费用约11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07万元,预备费约5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约49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142万元。回报机制:本项目为原有一期生活垃圾处理的优化提升,以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费为主,炉渣收益为辅,不足部分由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补助。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第一】:李晓霞、刘从勇、杨守民、蒋辉明、李艳妮、唐明星、孙英健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第一】: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94.8、95.5、97.0、98.1、98.1、99.8、99.9)、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4.95、54.95、56.75、58.65、60.15、61.05、64.45)、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9.8、59.9、60.2、60.6、62.4、62.5、66.6)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生活垃圾填埋场 |
| 地址:莱西市姜山镇宋家泽口村北 |
| 联系人:唐明星 |
| 联系方式:0532-86466276 |
| 2.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聊城市(州)开发区县(区、市)东昌路街道(路、乡、镇)159号(村) |
| 联系人:臧健 |
| 联系方式:82870111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
| 收费金额:23.7678(万元) |
莱西市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优化提升工程PPP项目 招标文件最终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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