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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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大厕所小便水冲设施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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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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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大厕所小便水冲设施改造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WTP2018009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7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8月13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1 |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大厕所小便水冲设施改造工程 | 曲阜市郭氏感应用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郭洁路一号 | 4.87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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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杨洪斌,张有宾,袁明珂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 地址: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 联系人:任妍(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 联系方式:06346268072(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 2.代理机构:莱芜市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莱芜市(州)莱城区县(区、市)鲁中西大街街道(路、乡、镇)9号(村)电脑大厦3楼 |
| 联系人:任启坤 |
| 联系方式:0634-8668088 |
最终报价函.jpg 明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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