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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贵溪市南街片区、江边片区及城南城中村棚户区改[下午公告]造购买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XJX2018-DZ004-1)电子化公开招标中标公告8月14日
江西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贵溪市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就“贵溪市南街片区、江边片区及城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JXJX2018-DZ004-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XJX2018-DZ004-1 项目名称:贵溪市南街片区、江边片区及城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方式:0701-379813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贵溪市房产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溪市冶金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587990870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贵溪市南街片区、江边片区及城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15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西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溪市府北路6栋3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女士0701-379813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3日 总中标金额:250480.4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贵溪市兴贵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江西省贵溪市建设大道财政局内 | 250480.48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收取代理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江毅、郑华锋、黄芳、刘翔、夏文军、占美菊、李建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贵溪市南街片区、江边片区及城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项目; 2、投标人应在服务协议签订后即时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建设目标做好实施方案,按照协议约定的建设期限将建设任务完成。如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建设任务逾期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制定相关惩罚细则,惩罚细则具体由采购方补充。; 3、其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江西贵溪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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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江西 招标 贵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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