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东部新城路灯及(上午发布)景观灯养护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8月15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东部新城路灯及景观灯养护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15 | | | |
| | 东部新城路灯及景观灯养护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东部新城路灯及景观灯养护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编号:NBRL-18059 三、中标信息: 子包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中标供应商及其地址 | 中标金额 | 子包一 | 东部新城路灯及景观灯养护。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 浙江沧海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沧海路3388号0574-28836618) | 4744001元 |
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告期限: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16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江明、施已平、何岳、孟庆毅 六、中标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35961元。
采购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地 址:兴宁东路与后殷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 | | | | | | | | | | | | | | | | | | |
正式标书:招标文件、报名函_2018720134624.rar
来源: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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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宁波 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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