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青海瑞辉公招(货物)2018-005 |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康复医院康复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04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99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4日 |
| 评标日期2018/08/14 09:30 |
| 定标日期2018/08/14 12: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兰州泰和虹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90000.00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中标货物名称:经颅磁刺激仪一台、电脑中频治疗仪一台、熏蒸床一台、冲击波疼痛治疗系统一套、运动心肺仪一台、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一台。 |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宏、宋德科、梅守刚、赵生虎、王德安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康复医院刘科长,0971-8862389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瑞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朱先生、马女士,0971-6133367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