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改造工程中标结果(第二次)公告8月15日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YZX2018-33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YZX2018-335 项目名称: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陶情冶、石钰 联系方式:0431-81672010、8172784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文化街1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0431-8890540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陶情冶、石钰 0431-81672010、8172784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5日 总中标金额:502.604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吉林省吉兴建筑装饰公司 | 长春市人民大街55号 | 502.6041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8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取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潘明远、杨丽娟、马秀茹、李清华、杨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公告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该项目于2018年8月14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当日评标工作顺利结束。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YZX2018-335 建设地点:吉林省机关办公区内 中标单位:吉林省吉兴建筑装饰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5号 中标价格: 502.6041万元 中标范围:房屋修缮 计划工期: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0月19日,共计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评标委员会名单:潘明远、杨丽娟、马秀茹、李清华、杨毅 以上中标结果于2018年08月15日进行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来源:吉林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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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工程 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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