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CXFSCG2018155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政府浒山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垃圾桶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9日 五、定标日期:2018年8月14日 六、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单位:浙江鑫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2344000元 中标人地址:浙江台州椒江区经中路2267号(洪家塑料工业园区) 七、评委名单:陈子卫、王少雄、罗亦平、罗加达 八、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向相关单位反映。 九、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29784元(人民币)。 十、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慈溪市人民政府浒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姚建清 联系电话:0574-6388398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永敬商务大厦(孙塘南路4号)二楼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人:侯维雁、施杭 联系电话:0574-63898331 十一、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989921
评委会名单:陈子卫、王少雄、罗亦平、罗加达、姚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