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象山剧院舞台系统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15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剧院舞台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272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剧院舞台系统设备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2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15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剧院 | 广播电视设备 | 1 | 浙江安达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980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剧院/象山县丹城建设路122号/13506686000
中标供应商: 浙江安达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2号1号楼205-210室
评委会名单:张李勇、奚斌辉、白炳华、朱立铭、仇海浪、刘南、许周腾 |
| 六、采购文件: | 7-27-2018-272G象山剧院舞台系统设备采购_201881517145.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8月16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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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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