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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下午发布)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8月16日

时间:2018-08-16 11: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4549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发布关于:佛山(下午发布)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8月16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佛山(下午发布)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8月16日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于2018 年08月01 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派出法庭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440000-201807-146030-014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采取统一标准进行判定,故均没有认可所有投标供应商的小微企业资格。收到投标供应商中标结果质疑的。评标委员会认为2018年7月31日的评审存在87号令第六十四条所列情形,即“(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随即展开对该项目价格部分的重新评审。重新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标准”判定达成共识,均统一以投标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作为给予价格优惠的评审依据,对符合小微企业认定的投标供应商给予产品价格6%金额扣除的原因,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确认,现对派出法庭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440000-201807-146030-0144)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7-146030-0144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派出法庭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安华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肖立民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常教社区居民委员会花园北路3号三楼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X光安检机 ATX5030 9台 367200.00 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367200.00
其它费用(税费及实施本次设备采购所需的其他所有的费用) / 1项 79446.38 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794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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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07-31评审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民村龙洲路工业区恒太办公楼3楼会议室(香云纱博物馆对面)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吴竞雄成员: 陈栋、叶树林、陈晓锋、邓政平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先生联系电话:0757-831261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66381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82-84号东乐大厦一栋1009室
联系人:张志珊联系电话:0757-83126189
传真:0757-82917389邮编:51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大良凤南路3号
联系人:梁小玲联系电话:0757-22663819
传真:0757-22663812邮编:5283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调整说明文件


发布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来源: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顺德   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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