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庄河、瓦房店(八月)、开发区分公司车辆维修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C包开发区)8月16日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庄河、瓦房店、开发区分公司车辆维修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Z180141FW0009-002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Z180141FW0009-0020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庄河、瓦房店、开发区分公司车辆维修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西展锐 联系方式:0411-8810000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1-8810000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大连淞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时费折扣率50%;材料管理费折扣率50%;维修综合折扣率80%;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A座45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西展锐0411-8810000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6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 1 | 大连淞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null | 工时费折扣率50%;材料管理费折扣率50%;维修综合折扣率80%; | null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合同 评审专家名单: 张娣、王宏宝、李仁南、高捷、刘志刚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C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经济开发区分公司车辆维修定点服务机构1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辽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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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瓦房店 庄河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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