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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示范区勒马[下午公告]河明河改暗河、幸福河治理前期勘测设计编制单位项目的成交公告8月17日

时间:2018-08-17 11: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4815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发布关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示范区勒马[下午公告]河明河改暗河、幸福河治理前期勘测设计编制单位项目的成交公告8月17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示范区勒马[下午公告]河明河改暗河、幸福河治理前期勘测设计编制单位项目的成交公告8月17日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示范区勒马河明河改暗河、幸福河治理前期勘测设计编制单位项目的成交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示范区勒马河明河改暗河、幸福河治理前期勘测设计编制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示范区勒马河明河改暗河、幸福河治理前期勘测设计编制单位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18-57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示范区勒马河明河改暗河、幸福河治理前期勘测设计编制单位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等;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签证等后续服务。

3. 设计周期:勒马河: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可研报告;幸福河:9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供可研报告。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时间:本招标公告于2018年7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六、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8年8月15日

2.评标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3.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朱国营、张国明、张春强、武洋、邓卉、冯忠、辛长永

七、废标原因: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中心提供的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两家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在形式、响应性评审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未通过初步评审。

八、成交单位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水电第十一工程局(郑州)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59号

3.成交金额:叁佰壹拾陆万贰仟元整(¥3162000.00元)

4.设计周期:勒马河: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可研报告;

幸福河:9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供可研报告。

5.投标质量:需符合国家及省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本项目建设要求,保证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6.项目负责人:冯建利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32296元人民币。

九、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 :13938169395

联系地址:焦作市神州路1698号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飞

联系电话 :17303919250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新园西路璟都苑7-1号临街门面房

十一、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二、监督部门: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601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来源:河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设计   政府   招标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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