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18-7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南院区购置安装供暖锅炉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5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55.3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7日 |
| 评标日期2018/08/16 15:00 |
| 定标日期2018/08/16 18:30 |
| 各包要求 中标供应商为:青海胜利暖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553,000.00(伍拾伍万叁仟元整)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2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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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丁利华、刘鹏、雷富有、苏巧玲、 刘健伟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王先生 0971-6162071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李女士 0971-610382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