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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捌月)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中标公告8月20日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CDG2018Z05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CDG2018Z057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 项目联系人:贺志钢 联系方式:1800444996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军 电 话:131744977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该道路工程全长30.661公里,混凝土路面宽度4.5米,两侧硬路肩0.5米。路面结构形式全线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5厘米石屑调平层,基层采用20厘米填隙碎石。(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8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9月30日 计划工期:403日历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2日 总中标金额:1619.484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吉林省东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七条东盛街道办事处204室 | 1619.4847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8.718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春、孙凤、张淑华、麻德国、李向群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 中标公示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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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招标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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