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20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333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2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17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保险服务 |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公司 | ¥1450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39号/13486063601
中标供应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公司/浙江象山丹城建设路216号
评委会名单:姜希平、蒋善龙、周伟敏、谢台馥、肖惠珠 |
| 六、采购文件: | 修改版2018-337G献血车采购_201882084049.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 8 月 20 日-2018年 8 月 21 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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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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