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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第二次)监督管理局蔬菜等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项目中标公告8月20日

时间:2018-08-20 11: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5215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安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关于:食品药品(第二次)监督管理局蔬菜等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项目中标公告8月20日的信息
来源:安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食品药品(第二次)监督管理局蔬菜等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项目中标公告8月20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蔬菜等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

项目编号:2018AHFDA-FSCG-2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07-20 

开标日期:2018-08-10  

中标供应商名称: 

 第1包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第2包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第3包 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4包 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第5包 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第6包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第1包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67 号;

 第2包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经三纬五路交口;

 第3包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7幢;

 第4包 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996号1幢4楼;

 第5包 上海闵行区瓶北路155号;

 第6包 上海市桂平路680号35幢2-4楼。

中标金额:

 第1包 197891.91元;

 第2包 174420元;

 第3包 151200元;

 第4包 360800元;

 第5包 148500元;

 第6包 183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第1包 蔬菜405批次(食用农产品),第2包 水果255批次(食用农产品),第3包 鲜蛋240批次(食用农产品),第4包 肉制品275批次,第5包 小麦粉、挂面220批次,第6包 食用油150批次。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风险秘〔2018〕297号)要求实施抽样检验工作。

评审委员会名单:侯如燕、蒋俊树、程浩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13楼  

联系人:唐亮

联系方式:0551-62999292

公告期限: 2018 年 8 月20日至 2018 年 8月2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13楼1308室,联系电话:0551-6299929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2018年2月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项目,择优评选出8家食品检验机构入库。本次招标即从入库机构中邀请。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来源:安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上海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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