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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下午发布)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8月20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 | | | | | | | |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Ⅰ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JLXD-2018-ZC-29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18/8/20 10:00:00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石;沈玉娥;母一宁;高宏伟;孙筝; | 公示日期 | | | 采购人名称 |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34-335228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84326317 | | 评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5楼评标室 | | 发包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信息详见公告内容。 | | Ⅱ 公告内容 |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项目编号:JLXD-2018-ZC-297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公示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JLXD-2018-ZC-297)以公开的方式招标,本次招标于2018年7月23日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2018年8月20日10时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室进行开标,随后在五楼评标室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如下单位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人。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平市佳信畅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海丰委阳光新城小区B2号楼1层103 中标/成交金额: ¥1,167,900.00人民币 中标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定额2万元计取 数量:一批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高宏伟、母一宁、杨石、沈玉娥、孙峥。 公告期:2018年8月21日。 采购人名称: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人姓名:齐老师 电话:0434-335228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联系人姓名: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本公告来源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222.168.39.125/JiLinZtb/infodetail/?infoid=288b4c4c-2d7b-41b4-81ab-eaeff0dc9256
来源:吉林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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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吉林 工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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