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永明项目管理(服务)2018-040 |
| 采购项目名称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8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72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1日 |
| 评标日期2018/08/20 13:30 |
| 定标日期2018/08/20 14: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项目中标单位:青海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20000元服务周期: 30个日历天中标单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海一大厦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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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8号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沈艳琴、杨海燕、辛伟英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民和县扶贫开发局13519725959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0971-6127003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民和县财政局 0972-852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