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物资搬迁外包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21 |
| 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物资搬迁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GD-20181107F |
| 二、项目名称: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物资搬迁外包服务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30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服务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 1 |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 | ¥710000.00 |
评委会名单:赵海军、徐辉、王凌波、徐奋奋、茅开浪 |
| 六、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定稿_2018821101655.docx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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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01室 联系人:李骁翔、颜祯祥、张芝燕 联系电话:0574-87317830 传真:0574-87317660 邮箱:nbgdzb@163.com 采购人: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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