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通州区永顺镇中心小学等11个单位设备购置项目中(8月)标公告8月21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下属11所学校的委托,就“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中心小学等11个单位设备购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TCZB2018-0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CZB2018-005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中心小学等11个单位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剑 联系方式:010-6153611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下属11所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景北里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强010-805846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教学多媒体设备,主要用于学校教学,详见附件公告原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玉桥西路8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剑010-6153611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3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0日 总中标金额:349.157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旭亚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B座272室 | 123.588000 | | 2 | 北京鑫台华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1号楼4层451室 | 104.888000 | | 3 | 北京通广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432号813 | 120.6812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评审专家名单: 景建康 赵怡明 缪小燕 魏付坤 刘宪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为教学多媒体设备,详见附件标的明细。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北京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下属11所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通州区 招标 小学
上一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新华医院购置办公设(第二次)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8月21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北京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下属11所学校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