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台江区垃(第一次)圾转运市场化服务(东部片区)项目中标公告8月22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台江区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东部片区)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103]FJGC[GK]201804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103]FJGC[GK]2018048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台江区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东部片区)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兴路3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乐乐/1390591510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台江区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转运站驾驶员、转运站场工、沿途收集驾驶员、沿途收集辅助工和设备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最低要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所有车辆及人员到位。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0日 总中标金额:2358.82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12F | 2358.8298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7.964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100-500 0.8%;500-1000 0.45%;1000-5000 0.25%。 评审专家名单: 黄国铭、薛亦玉、丁燕菁、叶子明、肖昌东、黄锦铨(采购人代表)、陈晔(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 垃圾处理服务 泓欣 3年 7862766 服务要求: (1) 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由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定时定点收运后,直接运往红庙岭垃圾处理场,进入垃圾处理场的手续及费用由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采购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2) 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规范管理、文明作业,加强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记录。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按照市、区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所承包服务作业交接班在作业现场进行。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建海西环保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6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6.2特定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福建海西环保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正轩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蓝天佳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蓝天佳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条件响应表”中未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项目要求”第1-4点内容和“四、其他事项”的“ 第2.2、2.3条款”的内容进行响应承诺,不符合第a6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正轩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5、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0日(项目编号:[350103]FJGC[GK]2018048)。 6、备案编号:A2-35010321221-GK-201807-B1808-FJGC。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来源:福建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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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福建 资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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