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福建江夏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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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0]ZXFZ[GK]2018036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江夏学院 |
地址: | 闽侯县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
项目负责人: | 朱涵 |
联系电话: | 朱涵23535038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
评审部经办人: | 张博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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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张博艺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3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7-13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8-21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2)用途:物业服务。(3)合同履行日期:2年(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具体起止日期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从正式接管之日起,半年内为履约考察期,考察期间,中标方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规定的要求,招标方将终止合同。(4)服务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和零星维修服务、绿化养护以及卫生清洁,行政办公楼、行政会议室、报告厅的管理服务,图书楼、实验楼、学院办公楼及公共教学楼的管理服务、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学生宿舍门岗执勤(内卫)、学生宿舍区周边车辆引导等。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11385000元 | 11385000元 | | 1 | 1-2 | 物业管理服务 | 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6615000元 | 6615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17f | | 中标金额 | 18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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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7.16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应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20%计算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清华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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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林锦闽,罗伟民,刘毅,张峻,陈金坤,陈昊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