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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下午公告]综合执法大队汾阳市数字(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中标公告8月22日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于2018年8月21日组织了汾阳市数字(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632-1811FW3L152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1、采购单位名称: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联系地址:汾阳市政府服务中心9层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649581158 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联系人:申璋 电话:0351-7882993 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内容包括:智慧城管机制体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与维护升级服务,数据普查及数据处理展现服务,指挥大厅配套设施服务,12319呼叫中心服务,数据中心服务,网络安全与存储服务,配套硬件及物联设备服务,会商系统服务,视频监控,网络传输,数据采集等服务。 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时间:3年。 服务地点: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指定地点。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9日 5、评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 6、评标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年度服务费用879.5万元 | 太原市迎泽区邮电前街5号82幢2层 | 朱琦 | 18503515185 | |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葛丽霞、王加殷、刘林仙、杨红菊、郭明厚、张佩琏、郭登峰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
来源:山西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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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数字 政府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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