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18-048 |
|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3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29.7686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2日 |
| 评标日期2018/08/21 15:30 |
| 定标日期2018/08/21 18:30 |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名称:西宁仟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西宁市城中区玉井巷11-1号中标金额:129.7686万元服务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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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邱青龙(组长)、李青芳、李广斌、蔺杰、彭延海(业主)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电话: 0971-6316885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卫女士 联系电话:0971-651150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