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2018)员会大屏幕显示设备采购中标公告8月23日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屏幕显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243-456OTC182410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243-456OTC1824108 项目名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屏幕显示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王征宇、邹海超 联系方式:0755-8317002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常和0755-8812835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项目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屏幕显示设备采购。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征宇、邹海超0755-8317002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3日 总中标金额:225.323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人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深圳市仁洲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品牌型号 | 洲明UHQ1.2、仁洲、威方信科TV23800等 | 中标人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龙岗路山东大厦B座1902 | 数 量 | 一套 | 中 标 金 额 | 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叁仟贰佰叁拾柒元整(¥225.3237万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李云程、肖建渠、余建华、蒋小岚、蔡常和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大屏幕显示设备采购 数量:1套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东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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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中标 项目 东方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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