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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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300]PTHS[GK]2018011-2 |
3、采购人名称: |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 |
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669号 |
项目负责人: | 唐金建 |
联系电话: | 13799669001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
评审部经办人: | 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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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950769235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7-12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8-22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截止有效开标时间,本项目共收到三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材料,经审核,三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核通过。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商务文件“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 详见技术商务文件“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 1 | 205040元 | 20504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一方(福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工路1号海峡创意产业园10号楼301室 | | 中标金额 | 2050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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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0.30756万元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收取。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唐金建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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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张锦耀,王军,姚春海,吴美钦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