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网==》 青海旺利欣竞磋(服务)2018-9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审计局政府购买审计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5.0152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3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3日 |
| 评标日期2018/08/21 14:30 |
| 定标日期2018/08/21 16:00 |
| 各包要求 中标供应商:青海夏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价:¥330,000.00服务期:自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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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巨克成、郭承志及业主代表 王萍林 共3人组成。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民和县审计局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809721309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0382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民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52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