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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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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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00837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22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调查并分析现行青岛市区内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实施情况,分析并编写相关补偿标准工作报告及技术报告 | 青岛衡元德地产评估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11号2-902 | 3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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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项目、数量:一项、单价:328000元(按招标文件要求)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1】:马文武、於永威、王韶红、安虹、单健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1】:青岛衡元德地产评估策划有限责任公司(84.62、85.62、85.62、86.12、89.62)、青岛骏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37.0、40.0、41.0、42.0、43.0)、青岛纳圣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39.74、42.74、42.74、43.74、43.74)、青岛振青元兆诚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38.76、39.76、40.76、40.76、41.76)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6号 |
| 联系人:单健 |
| 联系方式:053282683799 |
| 2.代理机构: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南县(区、市)江西路街道(路、乡、镇)35号(村)辛1-1-1101 |
| 联系人:于姣 |
| 联系方式:0532-66565116 |
|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收费金额:0.49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