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东侨中小学学生簿籍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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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903]ZXFZ[GK]2018029-1 |
3、采购人名称: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
地址: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陈普路8号605室 |
项目负责人: | 徐玲丽 |
联系电话: | 13959357881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
评审部经办人: | 林若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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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3-2937168、2595166、zhixinnd@163.com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8-01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8-22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其他印刷品 | 福建省宁德市印刷厂 | A4\A5 | 1 | 281425.28元 | 281425.28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省宁德市印刷厂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碧山街池头坪1号 | | 中标金额 | 281425.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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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0.4421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项目用途:教学;简要技术要求:笔记开型A5等,其它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洪静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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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郑兰珠,林原在,林凯,林建平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