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云门山南路路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云门山南路路灯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SDGP370781201802000264 三、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8月14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8月22日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预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元) | 江苏鸿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高邮市菱塘工业集中区 | 954755.2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徐国光、刘世刚、刘太智、刘木林、李树荣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州市旗城路567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662521223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潍坊市健康东街9969号 联系人:潘月凤 联系方式:13306360720 发 布 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 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