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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垃圾收运[上午公告]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8月25日
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依据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8052489-0250),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21日对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JZB-ZCHW-2018-08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采购12台垃圾收运车,具体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2、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840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3、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天。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7月31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8月21日 评标地点: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2号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高顺强、王文卓、胡国祥、刘跃进、张仁礼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扬州沃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联合广场A-339 中标内容:12台垃圾收运车的供货,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如下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产品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吨纯电动自装卸垃圾车 | 银宝牌SYB5030ZZZBEV | 2台 | ¥369,000.00 | 3吨纯电动自装卸垃圾车 | 银宝牌SYB5071ZYSBEV | 10台 | ¥679,000.00 |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佰伍拾贰万捌仟元整(¥7,528,000.00)。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质保期:自车辆通过最终验收起,车辆的质保应符合国家“三包”法的相关规定。底盘部分按底盘厂家产品保修卡执行,底盘采用的电池、驱动电机和电控系统质保期为行驶5年或2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上装部分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市政南路5号 联 系 人:钟博华 联系电话:027-68865384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 系 人:吴作栋、刘辉、陈东红、刘华杰(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027-85870026 传 真:027-8587002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865212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来源:湖北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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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资格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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