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福(陆月)鼎市玉塘大道一期、二期道路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项目中标公告8月27日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鼎市城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鼎市玉塘大道一期、二期道路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广招字【FD2018】020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广招字【FD2018】020号 项目名称:福鼎市玉塘大道一期、二期道路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项目联系人:丁梦思 联系方式:1516013996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鼎市城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鼎市桐城龙山北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1386036809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福鼎市玉塘大道一期、二期道路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伊法达大厦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梦思,1516013996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7日 总中标金额:46.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08号西北新闻大厦11102号 | 46.3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694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收费标准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王维山、李秀琴、朱良涛(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463000元 总价:463000元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福建福鼎市城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道路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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