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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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莱芜市实验幼儿园室内P2.5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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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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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实验幼儿园室内P2.5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WGK2018162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24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 | 室内P2.5全彩LED显示屏 | 山东万维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 泰安市岱宗大街230号(二楼) | 25.8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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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包:焦江、李学智、殷文文、张福美、张伟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包:山东万维网络工程有限公司(46.5、49.0、50.0、51.0、51.0)、山东汇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8.0、44.0、45.5、47.0、49.0)、莱芜海视科贸有限公司(38.0、43.0、45.0、48.0、49.5)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莱芜市实验幼儿园 |
| 地址:莱芜市高新区汶水大街9号(莱芜市实验幼儿园) |
| 联系人:高丽娟(莱芜市实验幼儿园) |
| 联系方式:0634-5607366(莱芜市实验幼儿园) |
| 2.代理机构: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莱芜市(州)莱城县(区、市)文化南路街道(路、乡、镇)116号(村)(丽景花园9号楼302室) |
| 联系人:朱桂凤 |
| 联系方式:13031763932 |
业绩.pdf 分项报价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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