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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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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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主要岸段警戒潮位标识及海湾湾长制公示牌设立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00337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3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27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海洋服务 | 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预报台)(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 | 5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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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市主要岸段警戒潮位标识及海湾湾长制公示牌设立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1】:郎印海、于光强、徐婷婷、侯广利、顾卫红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1】: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预报台)(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74.0、75.0、75.0、75.0、77.0)、国家海洋局烟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51.7、52.7、53.7、53.7、57.7)、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53.95、57.95、57.95、58.95、60.95)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
| 地址:青岛市高雄路18号 |
| 联系人:闫青 |
| 联系方式:85880589 |
| 2.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市(州)市南区县(区、市)市南区街道(路、乡、镇)香港中路号(村)100 |
| 联系人:吕俊男 |
| 联系方式:0532-80775196 |
| 收费标准:无 |
| 收费金额:0.9(万元) |
青岛市主要岸段警戒潮位标识及海湾湾长制公示牌设立项目(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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