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午发布]丰台区民政局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单位综合评定(二次)中标公告8月27日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单位综合评定(二次)项目(项目编号:3689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6895 项目名称: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单位综合评定(二次) 项目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55230262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培/010-6325838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工/1355230262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3日 总中标金额:19.035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当代社区发展与治理促进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德政路13号 | 19.035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服务类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龚惠、张锐、史桂荣、李文霞、许培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单位综合评定(二次),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附件。
来源:北京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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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丰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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