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青海兴拓竞磋(货物)2018-024 |
| 采购项目名称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7.9551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6.9968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7日 |
| 评标日期2018/08/24 09:00 |
| 定标日期2018/08/24 11:30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江苏三毛教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成交金额:269,968.00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成交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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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8号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彦龙(组长)、刘鹏、赵春荣(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同仁县教育局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8909735009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杨先生联系电话:0971-5127273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同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3-87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