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钢管及配件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28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钢管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314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钢管及配件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2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27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钢管及配件 | 1 | 宁波市斯蒂尔管道有限公司 | ¥9241045.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丹城/13586847035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斯蒂尔管道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香格大厦1104室
评委会名单:沈增军、黄志刚、杨敏亚、赖周生、张秀常、李辉、王立纲 |
| 六、采购文件: | 314G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钢管及配件采购8.10_2018828152528.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08月28日-2018年 08月29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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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维松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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