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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莞城街道市政零星维护服务单位储备库的中标、成交(2018)公告8月28日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于2018 年08月23 日就莞城街道市政零星维护服务单位储备库(441900-2-201807-0280306-0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201807-0280306-0001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莞城街道市政零星维护服务单位储备库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以财政审定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世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礼昊 地址 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905房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粤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申启润 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东四路188号新莞悦大厦408号 3:中标供应商名称 湖南兴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戴辉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东方家园B座5层505房 4:中标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颐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田细文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门街36号3楼306室 5: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西省同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少波 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水北居水北大道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广州市世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以财政审定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 | 广东粤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以财政审定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 | 湖南兴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以财政审定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 | 东莞市颐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以财政审定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 | 江西省同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以财政审定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 | | | | | | | 七、评审日期:2018年08月23日评审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刘文念成员: 张灿、王丽军、欧治国、杨素芬、易文、刁雄锋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广州市世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粤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兴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颐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同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欧阳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211322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刁工 | 联系电话: 0769-2230269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
| 联系人:罗森威 | 联系电话:0769-22113229 |
| 传真:0769-22113229 | 邮编:523000 |
| (三)采购人:东莞市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北侧 |
| 联系人: 刁工 | 联系电话:0769-22302698 |
| 传真:0769-22302698 | 邮编:5230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来源:广东东莞市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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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湖南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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