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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中午公告)造工程中标公告8月28日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民族医院的委托,就“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TZB20181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TZB2018106 项目名称: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谷墨文 联系方式:0431-8537036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民族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龙江路与北京大街交汇(龙江路南10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育东 1894671079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8106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采购人为长春民族医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龙江路与北京大街交汇(龙江路南10号楼)。 2.2 工程造价:217.2472万元。 2.3 招标范围: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采购内容: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10月31日,61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应无在建工程。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招〔2016〕30号和吉建办〔2018〕12号文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9 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要求在相关网站可查、属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 8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本单位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网站打印具有社保相关部门鲜章的原件(或社保相关部门加盖鲜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 (1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 。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5A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民族医院 联系人:王育东 电 话:1894671079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墨文 电 话:0431-85370361 监管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2018年8月6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谷墨文 0431-8537036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7日 总中标金额:216.627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吉林省三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5栋2单元1017室 | 216.6272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赵玉凤、常春敏、梁铁彬、宋馨、刘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 预中标结果公告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民族医院的委托,代理“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工作。该项目于2018年8月27日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财富领域5A12会议室开标,现将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JTZB2018106 采购内容:长春民族医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预中标单位名称:吉林省三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陆仟贰佰柒拾贰元(¥216.6272万元) 预中标工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项目负责人:赵斌 资格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民族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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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医院 招标 项目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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