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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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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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镇中心小学消防水池建设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JMCG2018000168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6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28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灵山镇中心小学消防水池建设工程 | 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04号海信慧园商务楼11楼 | 1604683.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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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主要是在灵山镇中心小学内新建消防水池(设备用房)。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1】:王天丽、吴丽阳、李云峰、朱庆国、康连亭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1】: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0.0、81.0、81.1、83.1、83.2)、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1.5、64.0、64.6、65.0、67.5)、青岛华山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0.0、62.4、63.0、64.6、65.3)、青岛田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4、62.7、63.4、65.3、69.8)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即墨市灵山镇府前街68号 |
| 联系人:解思波 |
| 联系方式:0532-58771031 |
| 2.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南区县(区、市)宁夏路街道(路、乡、镇)288号(村)2号楼7层B区 |
| 联系人:张萍 |
| 联系方式:13356399506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工程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450万元。 |
| 收费金额:1.42327849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