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
2、项目编号: | [3500]xmth[GK]2018008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
项目负责人: | 王秀辉 |
联系电话: | 13559120801 |
4、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
评审部经办人: | 杨雯雪
|
联系电话: | 15659205706(通信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厦4层)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8-06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8-29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经过采购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认真审核,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福州平安报警系统有限公司 | 维保服务 | 1 | 134000元 | 134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州平安报警系统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5号 | | 中标金额 | 134000.00元 |
|
| 9、收费金额:0.2010万元 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部门文件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收取。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徐光雁 (包1)
|
评审专家: | 李喜晨,薛建国,吕凤明,林小玲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