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水平衡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重发)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29 |
|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水平衡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DC0718008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水平衡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重发)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03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29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 水平衡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16 |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230000.00 | 2 | 宁波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 水平衡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 | 14 | 杭州铸坤科技有限公司 | ¥158000.00 |
评委会名单:曹琛玲、王云华、张春柳、潘海祥、张鸣 |
| 六、采购文件: | 宁波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水平衡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重发定稿出版)_201882917403.docx |
|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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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佳媛 联系电话:0574-87686094 传真:87686747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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