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珠[2018]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第二次)8月31日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DJZ2018-F055W)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DJZ2018-F055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吴细培 联系方式:1892693919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薛鑫 0756-222935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2018年7月17日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zhxz.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发布了“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Z2018-F055W)”的中标公告。现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人资格,根据招标文件替补候选人条款“22.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P39页条款“1、如果推荐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服务资格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的规定,采购人采用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替补中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薛鑫/0756-2229352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DJZ2018-F055W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香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饭堂配送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8年6月25日上网,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zhxz.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 7月17日15:30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张晓南 4、评审委员会成员:林志斌、张晓南、刘召秀、罗国萍、韦传攀。 5、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符合并通过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商务技术 得分排名确定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经济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投标报价(结算率) | 最终排序 | | 1 | 珠海市旺家贸易有限公司 | 24.40 | 12.00 | 20.00 | 56.40 | 90.00% | 4 | | 2 | 珠海市源生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30.80 | 21.00 | 18.37 | 70.17 | 98.00% | 3 | | 3 | 珠海市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 | 35.20 | 38.00 | 20.00 | 93.20 | 90.00% | 1 | 放弃中标资格(详见附件一:弃标函) | 4 |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 35.60 | 38.00 | 18.37 | 91.97 | 98.00% | 2 | | 八、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中标金额(结算率):98.00% 中标(成交)标的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源生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中标金额(结算率):98.00% 中标(成交)标的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人: 薛鑫 联系方式:0756-222935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137-139号 联系人:吴细培 联系电话:18926939198 邮箱:997347803@qq.com 传真:0756-265178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细培 1892693919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17日 总中标金额:5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 广东省珠海市 | 58.8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88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5% 评审专家名单: 林志斌、张晓南、刘召秀、罗国萍、韦传攀。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金额(结算率):98.00% 中标(成交)标的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中标金额(结算率):98.00% 中标(成交)标的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源生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中标金额(结算率):98.00% 中标(成交)标的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来源:广东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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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广东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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