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第二次)海曙区七月份环卫车辆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委会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编号:2018NBHSC108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第二次)海曙区七月份环卫车辆集中采购项目 三、公告日期:2018年8月9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8月29日 五、评标结果: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 一 | 压缩式垃圾车 | 2辆 | 废标 | 四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车厢 | 1辆(配套2只车厢) | 废标 | 五 | 3T洗扫车 | 1辆 | 浙江联道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98号 | 465000.00元 | | | | | | | | | |
六、评委会名单:江明星、陆晓频、叶新顺、陈炯、黄金友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曙区高桥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574-88054100 采购人: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574-87112726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74-87201263 传真:0574-87258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