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评 标 结 果 公 示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 目 名 称 | 吴忠市红寺堡沙泉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栅栏、界桩、界碑等采购及安装工程 |
| 采购计划编号 | 2018NCZ(WZ)00052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18年8月31日9:00 |
| 投 标 单 位 | 投标报价 | 报价情况 | 废标理由 | 中标单位 | 拟中标总价 |
| 宁夏立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00332.00 | 有效报价 | | √ | 2000332.00 |
| 宁夏荣诚信和实业有限公司 | 1997007.28 | 有效报价 | | | |
| 宁夏一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1220.00 | 有效报价 | 未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凭证,资格审查复审不予通过 | | |
| 宁夏与凡印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2021798.00 | 有效报价 | | | |
| 公示期限 | 2018年9月1日 | 至 | 2018年9月3日 |
| 评 委 | 杨峰、马少兴、王福生、林中鸿、杨成、刘海龙、王乐 |
| 采购人 | 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
| 代理机构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质疑电话 | 0951-3026354 | 联系人 | 罗绍伏 |
| 受理时间 |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02:30-06:00 |
| 地 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
| 公示期间,如对拟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投诉。 |
| 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举报事实,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采购部门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拟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
| | |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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