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渔船避风锚地监控系统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9-05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渔船避风锚地监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381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渔船避风锚地监控系统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16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9月05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 监控系统 | 1 | 浙江京航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 ¥788680.00 | 1DI十环招标网 采购单位:1DI十环招标网 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丹东街道丹河路878号/139683668111DI十环招标网 1DI十环招标网 中标供应商:1DI十环招标网 浙江京航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南河路295号1DI十环招标网 1DI十环招标网 评委会名单:朱杰、戚建海、谢俊莹、白炳华、许周腾 |
| 六、采购文件: | 2018-381G象山县渔船避风锚地监控系统采购_201895154753.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1DI十环招标网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9月6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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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DI十环招标网 联系人:潘海波1DI十环招标网 联系电话:657330331DI十环招标网 传真:657330601DI十环招标网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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